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會計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養(yǎng)老保險基金 財政部
摘要:2017年12月14日近日,為了適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進一步規(guī)范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對《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財會[1999]20號)進行了修訂,印發(fā)了《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財會[2017]28號)。修訂后的《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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