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事實與證明 客觀真實 法律真實 訴訟合意
摘要:訴訟證明觀作為貫穿于刑事訴訟證明全過程的核心概念,其既可對諸如證明對象、證明標準、證明責任等問題起到直接的理論指引作用,又可在刑事程序設計及制度操作細化等方面指明具體的改革方向.立足于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客觀真實論,其在強調事實的絕對客觀性與時空的相對有限性之外,同樣關注裁判者在證明過程中所起到的主觀能動作用,即在認識論之外輔之以價值論的論證理路.由此,訴訟合意中所凸顯出的訴訟平和性、一致性等特征便與客觀真實論或曰消極的實質真實發(fā)現(xiàn)主義的內在要求不謀而合,并使后者在訴訟證明問題上一躍成為指導訴訟合意理論極為重要的方法論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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