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6 10: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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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經營管理涉及許多方面,但主要是圍繞產、供、銷三個環(huán)節(jié),而這三個環(huán)節(jié)都是由合同來連接的。在這些環(huán)節(jié)中會簽定大量的合同,也往往容易發(fā)生糾紛,所以企業(yè)必須對合同的法律風險給予足夠的重視。合同管理混亂,勢必直接影響企業(yè)的經濟效益??梢哉f,沒有規(guī)范有序的合同行為,企業(yè)就沒有效益可言。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法制的目益完善,加強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風險已經成為企業(yè)各級經營管理者的共識。結合工作實際,本文就企業(yè)在合同管理方面應注意的法律風險點,以及防范措施談一些認識。
一 合同簽訂階段應當注意的法律風險點
1.合同當事人資格不當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合同當事人雙方主體是否合格,是判定合同能否有效成立的必要前提條件,因此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合法的簽約資格。否則,可能導致合同無效。在簽約時,法律人員必須要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要調查對方的資信情況,必須要求當事人相互提供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資格。重要的談判、簽約人應是法定代表人。
2.合同內容不規(guī)范
合同文本必須能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堅決做到文字表達嚴謹,杜絕使用含混不清、模棱兩可的語句。應盡可能選用我國頒發(fā)的通用、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具體按照實際項目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雙方談判的真實結果來起草。否則會發(fā)生理解上的錯誤和歧義,導致合同難以順利履行或引發(fā)爭議。比如有些單位的合同簡單地用“合作協議書”、“合作意向書”等命名,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有關條文規(guī)定,這些形式實際內容的意思是不同的,所表達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別。
3.合同條款有漏洞
有些簽訂的合同顧及面子不把丑話說在前面,只講好聽話;不講可能引發(fā)爭議的,只講正常存在的,在所簽訂的合同中根本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甚至連對出現糾紛時的仲裁機關所在地的約定等都沒有明確的指定,這樣一旦發(fā)生違約行為,將會導致難以預料的風險。實際案例中也有些合同雖然是按照法律顧問提供的范本來起草的,條款設計了“其他約定事項”等項目,按理說實際沒有涉及其他約定,在此欄就應該注明“此項空白”或“無其他約定”等字樣,但恰恰是忽略了這樣的細節(jié),造成了欺詐行為有機可趁。
4.合同屬于無主合同
雙方僅簽訂了從合同而并沒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設工程總體承包合同等。從合同是指有主合同存在才能夠得以成立的合同,如建設工程分承包合同、質保合同、風險抵押合同等。如果沒有主合同,從合同是不能夠單獨存在的,是無根據的合同,也就成了“無源之水”,不合乎常理。
5.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一些企業(yè)為了規(guī)避稅費故意簽訂虛假合同,實際上也是用“合法”形式去刻意掩蓋非法目的的,其實質就是無效合同。《合同法》第52條明確規(guī)定:凡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以及強制性規(guī)定的所簽訂的合同都屬于無效合同,所有的無效合同都不受法律保護。
二 合同履約階段應當注意的法律風險點
1.書函沒有得到及時發(fā)出
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現問題和障礙必須要及時地發(fā)出法律書函和對方進行溝通、協商,這是合同管理的需要,是督促順利履約的一種有效手段,也是企業(yè)自我保護避免風險的一種措施。
2.合同沒有得到及時變更
合同變更主要有合同主體變更和合同內容變更等。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一些變更事宜是經常的,這都屬于合法的,合同變更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對原簽訂合同的修改、補充、完善,使合同更能夠順利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實現。但往往有些負責督促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關注及時變更的意識和法律常識,結果錯過了變更的有利時機,導致企業(yè)遭受經濟損失。
3.證據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有效的證據,必須是原件的、與案件有關的、有公章和親筆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沒有超過法律時效期限的。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資料起不到應有的證明作用,有時候甚至會起到反面證明作用。
4.權利沒有得到有效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大多數企業(yè)沒有有效行使。如工程合同發(fā)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怕單方面停工要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fā)包方的欠款數額愈來愈大,問題更難解決。
5.違約沒有得到及時訴訟
法律規(guī)定如果超過了訴訟的時效,就是放棄債權主張,也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如物資管理單位拖欠貸款較多的情況下,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時才發(fā)現已超過了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
存在上述合同法律風險,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認識上的原因,也有法律觀念淡薄的原因,還有人員素質不高和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在思想上存在重簽訂輕履行、重實體輕程序、重業(yè)務輕法律等認識傾向,沒有認識到“法律是一種管理資源”,以至于使法律在企業(yè)生產經營中沒有起到應有的保駕護航作用。
三 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對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從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guī)范、科學,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序的控制狀態(tài);二是從規(guī)范管理著眼,合同實行歸口統(tǒng)一管理,合同管理部門積極參與企業(yè)重大合同的談判、資信調查、起草、會簽、登記、備案,管理合同文本檔案,建立合同管理臺帳,總結交流合同管理經驗。
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業(yè)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yè)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通過加強學習培訓,使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堅持持證上崗和年檢考核制度,這不但增強了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識。同時,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企業(yè)領域和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不斷激勵和促進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
3.加強重大合同審查管理
企業(yè)重大合同主要有:涉外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企業(yè)重組并購合同、聯營合同,獨家協議、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引進合同、涉及擔保的合同、房地產開發(fā)與交易合同等。把影響企業(yè)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活動大的合同,作為日常重點跟蹤管理對象,從合同的項目論證、對方當事人資格調查、合同談判、文本起草、簽訂、執(zhí)行變更解除、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要制度性的安排法律管理人員參與,嚴格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糾紛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
4.強化動態(tài)監(jiān)督和履約結算
簽訂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主體的雙方約定及時有效履行,避免違約行為的發(fā)生,所以企業(yè)法律人員必須對同的履行進行全程的監(jiān)督和動態(tài)跟蹤。通過監(jiān)督和動態(tài)跟蹤可以知道企業(yè)所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能夠及時有效發(fā)現影響履行的原因和存在的問題,以便隨時向合同所涉及的各部門反饋,有針對的排除苗頭和隱患,杜絕違約行為的發(fā)生。同時,法律事務部門強化同合同內容所涉及的財務部門積極配合,把好履行合同的結算關,這既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履行的全程動態(tài)監(jiān)督。
5.依法及時處理合同違約糾紛
簽訂合同后,合同主體雙方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如果發(fā)生違約行為,按照合同約定要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事務部門審查同時要選擇與之相適應的違約條款和糾紛處理條款顯得非常重要,一旦發(fā)生違約情形,法律人員要根據不同情況,及時采取溝通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全力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降低企業(yè)的經濟損失。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合同的清理和清算管理工作,避免“后遺癥”。
通過上述多種措施,不斷加強和完善企業(yè)合同管理,就能將企業(yè)法律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實現企業(yè)經營目標和任務,保障企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5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2-00-01
材料的采購是事關產品生產,項目的費用、質量、進度等控制的關鍵要素。采購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出現偏差,都會影響到物資采購預期目標的實現,這就使物資采購活動面臨著風險。合同風險與采購風險緊密結合,貫穿整個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因而有必要在采購過程中給予充分的關注。盡管目前電力企業(yè)在進行物資采購過程中,對于合同的構建與法律適應等問題十分關注,但卻在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未能很好的履行。出現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實際上是在于談判、合作等過程中未能與供應商形成較好的合作關系,從而不僅影響了采購工作的合理性,也帶來了合同未履行等方面的風險。
一、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識別
(一)采購合同風險的內因型分類。盡管合同涉及到制訂、談判與履行等多個方面,但其所有的風險類別均是與采購活動密切相關,因而本文認為合同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類。一是服務風險。服務對于物資采購的風險影響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首先是采購產品時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所造成的風險;再者則是采購無形服務所可能發(fā)生的風險。二是品質風險。對于電力企業(yè)來說,采購之后是否成功的兩個關鍵,一個是準時收到, 另一個就是收到的貨物在數量和品質上都達到要求,由此即可知道品質對于電力企業(yè)的重要性。品質不佳的物料除了可能嚴重影響生產,導致費用提升外,勞動時間與設備時間也可能在品質問題的情況下造成延長。三是彈性風險。對于電力企業(yè)來說,為了確保生產運營的持續(xù),都會對需求作一范團預測,但一旦出現落差,電力企業(yè)就會向供應商增加或減少訂單,甚至是出現緊急插單等行為,而這時產生的風險,就是供應商的彈性問題。除此之外,其他會出現彈性問題的情況,還包含有采購方拿到產品后所要求的修正行為、以及價格的調整等都屬于彈性風險。四是交期風險。交期的準確性可以促進供應商在產品品質、交期準確的提升,并且可以減少缺貨、運送的損害以及對總成本的影響。但是,交期的不準確就會在上述的這些方面對電力企業(yè)造成傷害。五是存貨風險。當預測失真、偶發(fā)性排程問題、支援調度或存貨系統(tǒng)出現問題,均可能對電力企業(yè)造成損害并使供應鏈受阻。雖然可以大量存貨來避免此風險,但是沒有一個電力企業(yè)愿意在存貨付出過多的代價和負擔其可能的風險,故多傾向零庫存發(fā)展,但這同樣需要負擔當供應商出現問題時的料件短缺和生產中斷問題。
(二)采購合同風險識別指標體系。電力企業(yè)應當把上述的所確定的初級指標體系中的指標先進行簡單的定性分類,使每一類指標都反映電力企業(yè)采購合同構建及履行期間風險的關系,再以此為基礎對每一類指標進行主成分分析,以選出的主成分作為新的分析變量,以電力企業(yè)在各個主成分上的得分作為新的分析數據進行因子分析(Risk Category Matrix)。通過因子分析,找出影響電力企業(yè)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的幾個主要因素(因子),并以此作為構建最終評價指標體系的依據。接下來,計算出各電力企業(yè)在每一個因子上的得分,作為判斷電力企業(yè)在采購合同風險某個方面強弱的標準,再以每一個因子的貢獻率作為權數,得到加權因子得分,便可作為評估整個企業(yè)采購風險強弱的標準(Impact Category)。
二、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應對措施
(一)重視采購合同的彈性化設計,保持結構化轉機。供應鏈合作中存在需求和供應方面的不確定性,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采購管理中有關電力企業(yè)與供應商構建合同時,都必須事前確認在設計中互相提供彈性,進而消除外界環(huán)境不確定性的影響,并且有效地傳遞供給和需求的信息。采購合同管理彈性設計已經被證實可以降低由外界環(huán)境不確定性引起的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另外,當今供應鏈管理強調JIT方法,減少庫存以降低成本,這種運作模式一旦遇到突發(fā)事件或需求有較大波動時就會顯得缺乏彈性。所以加強應變的能力,已經變成注重效率的同時還應該保持采購管理的適度彈性。采購合同管理中的如何與不同成員建立緊密的合作伙伴關系,經過電力企業(yè)過往經驗證實已經成為確保采購管理成功運作與防范風險的重要的先決條件。所以建立長期的策略合作伙伴關系,首先要求加強采購合同管理的制度性的信賴關系(Institutional Trust);其次,在合同構建時,應該加強成員間信息的交流與共用;然后,經由建立正式的合作體制,實現在采購管理成員間利益分享和風險分擔。最后,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應敦促不同成員以誠實、靈活的方式相互協調彼此的合作態(tài)度和行為。
(二)加強采購合同管理創(chuàng)新,優(yōu)化物流協同合作。采購管理的成功是讓電力企業(yè)運轉不會產生斷料為前提的,不可否認采購合同管理是電力企業(yè)內部采購管理的開始,又是其與供應商之間的采購管理的橋梁,良好的合同管理有助于電力企業(yè)能降低成本,供應商能提高運作效率,增強競爭力有其綜效的效果。不論采購環(huán)境是多么復雜與多變,電力企業(yè)必須有機智可以事前強化采購管理系統(tǒng)功能的弱點,并且事前清楚是供應風險形成的起因,防范采購風險的就必須從強化供應商的選擇與改善采購制度控制的不同構面出發(fā)。一般而言,大型電力企業(yè)集團所涉及材料采購市場廣泛,在合同管理時,重點應該注重在保證取得優(yōu)質廉價材料的供應及時(Rapidity)與服務可靠,另一個構面要讓供應商注重系統(tǒng)的穩(wěn)固(Robustness)與交貨時間的改善。最終讓使電力企業(yè)擁有一支最佳組合的采購管理團隊,為客戶與電力企業(yè)本身提供的可靠供應保障。強化采購合同風險控制就從加強供應程序的建設、嚴格供應品質管理進而實施有效監(jiān)督與管理。
三、小結
總體而言,如果電力企業(yè)物資采購管理已經采用多重供應商或多重貨源的彈性供應機制(Redundancy),并且與每一供應商均構建了科學有效的合同,其實是可以有效防止單一供應商結構下需求與供應受阻,即可降低整體采購管理在災難干擾運行下的供貨風險。因此,電力企業(yè)對關鍵材料的供應須選擇應來自不同地域或兩個以上供應商提供,并對每個供應商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評估,以確保物資供應安全穩(wěn)定。成功的物流配送也是采購合同旅行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專業(yè)強勢的第三方物流是一個關鍵成功的因素,除了電力企業(yè)可專注于核心業(yè)務外,采購合同管理經營流程的專業(yè)化與組織化,不僅可以降低運營成本,并且可以分散并增強抵御物流配送風險的能力。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4)35-0134-02
電力企業(yè)財務、人力、物力的管理是企業(yè)經營管理體系的關鍵所在,而物資管理則是該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物資的采購對產品生產的影響重大,物資采購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物資采購預期目標無法實現,在物資采購活動中隱含著多種風險。而采購風險又與合同風險聯系緊密,該類風險會貫穿于整個合同管理過程當中,所以說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對該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給與足夠重視。在物資采購過程中,電力企業(yè)雖然十分重視合同的構建與法律適應等問題,但卻未將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落實到位。之所以會出現以上諸多問題,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物資采購過程中未能和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這不僅導致采購工作的合理性較差,還會引發(fā)合同未能履行等諸多風險。
1 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識別的定義和分類
1.1 電力物資采購風險的定義
電力物資采購包括借貸、購買、租賃、交貨等多種方式,它是一種有形的采購,物資采購指的是購買技改、電力生產、科技項目、輔助材料、電力營銷所需原料、設備和備件、工具等物資的行為,與物資購買相關的職能包括需求計劃、項目設計、合同管理、招標管理、倉庫管理、物資驗收、運輸與配送等。而電力物資采購風險則是指物資采購的實際結果與預期目標存在偏差的可能性。電力物資采購風險將會貫穿于采購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而采購風險又與合同風險聯系緊密,該類風險則會貫穿于整個合同管理過程當中,所以說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對該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給予足夠重視。
1.2 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的分類
本文主要將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分成了以下幾大類。
1.2.1 品質風險
評判電力企業(yè)物資采購是否成功的標準主要包括能否準時收到物資以及所接收物資的品質和數量是否達標,所以說物資品質對電力企業(yè)來說至關重要。如果電力企業(yè)所采購的物資品質不佳將會對企業(yè)的生產造成嚴重影響。
1.2.2 服務風險
在物資采購過程中如果服務質量不到位也會引發(fā)一系列風險,其風險主要包括因物資供應商服務質量不佳所造成的風險以及采購無形服務所引發(fā)的風險。
1.2.3 交期風險
在物資采購過程中如果可以確保物資交期的準確性將對供應商在產品交期準確、產品品質的提升上有很好地促進作用,也可以將缺貨、運送的損害降至最低,縮減物資運輸成本。
1.2.4 彈性風險
為確保生產的順利運營,電力企業(yè)需要在生產前作一些相關預測,企業(yè)根據產品的預測結果的好壞向供應商增加或減少物資訂單,因某些外在因素甚至出現緊急插單等現象,供應商因自身產品供應的彈性問題會引發(fā)一定的風險。此外,還存在采購方拿到產品后因進行價格調整、產品修正等而引發(fā)的彈性風險。
1.2.5 存貨風險
電力企業(yè)可能會因存貨系統(tǒng)出現問題、偶發(fā)性排程問題、當預測失真、支援調度等問題而造成供應鏈受阻的危害,進而引發(fā)存貨風險。
2 規(guī)避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的應對措施
2.1 電力企業(yè)要加強采購合同的管理工作,并優(yōu)化物流
協同合作
電力企業(yè)想要確保自身企業(yè)的正常運轉是以供應物資不間斷為前提的,這也是物資采購管理的一個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采購合同管理可謂是電力企業(yè)內部采購管理工作的關鍵所在,電力企業(yè)是通過采購合同這一橋梁與供應商建立規(guī)范的采購管理體系的,良好的合同管理體系不僅可以降低電力企業(yè)的成本,還可以提高供應商的運作效率。面對復雜多變的物資采購環(huán)境,電力企業(yè)必須找出采購管理系統(tǒng)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強化該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功能,對供應風險形成的根本原因有清楚的了解、認識,通過改善采購制度的控制及強化供應商的選擇等多方來防范物資采購風險。
通常情況下,大型電力企業(yè)擁有較為廣泛的物資采購市場,合同管理所涉及的內容也會有所增加。在此基礎上合同管理就要有側重點,應該將重點放在物資材料供應是否及時及服務是否可靠等關鍵問題上。供應商要確保供應系統(tǒng)的穩(wěn)固以及物資供應時間的準確。
最后,電力企業(yè)要組建一支最佳組合的高質量采購管理團隊,為電力企業(yè)提供的可靠供應保障。電力企業(yè)要加強供應程序的建設,強化采購合同的風險控制,優(yōu)化供應品質管理工作。
2.2 制定彈性化較強的物資采購合同,保持結構化轉機
電力企業(yè)與物資供應商的供應鏈合作中存在供應與需求的不確定性。所以在物資的采購管理中,物資供應商和電力企業(yè)之間所制定的物資采購合同應該具備一定的彈性。在受到外界環(huán)境不確定因素影響的情況下,可以有效的解除該影響帶來的危害,使電力企業(yè)和供應商之間保持良好的供應關系。通過制定彈性較強的物資采購合同來降低由外界環(huán)境不確定因素引起的風險。當前大部分電力企業(yè)通常采用JIT方法來加強供應鏈的管理,減少電力企業(yè)的庫存、降低運營成本,一旦物資需求有較大波動或遇到突發(fā)事件情況,這種運作模式就會因彈性不足而使問題無法得到有效的解決。所以說電力企業(yè)應該加強自身的應變能力,不僅要注重企業(yè)的效率與效益,還應該保持物資采購管理的適度彈性。電力企業(yè)與供應商之間建立緊密的合作伙伴關系是防范風險、確保采購管理成功運作的關鍵所在。電力企業(yè)想要與物資供應商之間建立長期的策略合作伙伴關系,就要加強雙方成員間信息的交流與共用,并且要加強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的規(guī)范性、制度性,在正式合作體制的約束下,在采購管理雙方成員間實現風險分擔和利益分享的和諧協作關系。
2.3 強化監(jiān)督體制,使雙方認真履行物資采購合同,避免
企業(yè)利益受損
電力企業(yè)與物資供應商在簽訂物資供應合同之后,就要嚴格遵照合同要求依法行事,根據合同的目的、性質和交易習慣履行協助、通知、保密等義務。電力企業(yè)強化對合同履行情況及履行效果的驗收、檢查及分析,進行有效的監(jiān)控,確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一旦發(fā)現對方有違約行為或違約可能,要規(guī)避風險,采取有效措施將合同危害降到最低。電力企業(yè)還應該根據實際需求對合同做出及時的更新與補充,必要時還應該及時解除合同。此外,還應該強化合同糾紛的管理工作,電力企業(yè)與供應商之間發(fā)生合同糾紛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雙方糾紛,將風險降至最低。
3 結 語
物資采購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物資采購預期目標無法實現,在物資采購活動中隱含著多種風險,企業(yè)雙方應該加強物資合同的管理工作,以此來規(guī)避風險,降低企業(yè)的運營成、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水利水電工程的規(guī)模較為龐大,不僅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進行建設,工程存在太多的不確定性,相應的風險也非常大,無法保障工程和人員的生命安全。事件判定具有一定的難度,最終導致變更和索賠事項同時界定[1-3]。如果因為自然環(huán)境或者社會環(huán)境因素而必須要變更設計,最終增加工程施工的工作量,無法符合合同的原工期要求,那么承包者就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然后理清因為工期變更的索賠,由上所述,變更索賠在水利水電工程簽訂的合同中出現具有很重要作用,可以明確變更索賠情況[4]。又因為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探討工程建設期間的變更索賠是非常有必要的,不僅使得承包商規(guī)避索賠風險,還能夠保障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的質量,促使水利水電工程順利開展和完工[5]。
1合同管理中變更索賠的相關概述
1.1變更與索賠概念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前簽訂的合同中包含的變更和索賠的概念是不一致的。變更是由于一些自然環(huán)境或者社會環(huán)境等因素,導致工程量、工程的某些數據和材料亦或者工程的施工周期需要更改,這并沒有違反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如果簽訂合約的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的約定,造成對方的損失,那么就會受到對方的索賠,花費大量的金錢彌補對方的損失。并且可以對索賠的對象進行分類,需要按照實際的違約情況以及造成損失的一方進行索賠,索賠的金額可以在合同中提出,以免索賠時的金額雙方都無法接受,最后造成雙方矛盾。
1.2變更索賠的原因
在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工程中時常出現變更和索賠現象,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會造成工程巨大的損失,基于此,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變更和索賠的因素,盡可能降低工程的經濟損失。一般看來,索賠和變更是因為工程的施工內容出現了更改,導致施工內容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現象。出現變更的類型可以分為很多種:①在簽訂合同后,由于一些因素無法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需要適當的修改施工圖紙,會改變工程量以及工程的施工順序,打亂了施工環(huán)節(jié)。②施工過程中,由于出現一些工程預測外的難題,需要更換施工材料、設備、技術等,導致工程無法如期完工。而索賠的類型也可以分為很多類別:①施工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或者人為事故造成工程不得不改變,最終導致施工項目和工程量發(fā)生改變,可以索賠。②承包商或者業(yè)主任何一方沒有按照合同內容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③在建設過程中,并不是所有的承包方都能完全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有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施工造成工程的質量降低,對整個工程造成了不利影響。④施工項目出現問題,阻礙施工環(huán)節(jié)無法繼續(xù)開展,影響工程的工期。對于影響工程施工內容的因素而言,可以將其分為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內部因素往往是施工的圖紙、施工的技術、施工的工序都會造成水利水電工程變更,影響整個工程。就技術方面而言,如果施工的圖紙發(fā)生了改變,會造成索賠情況;不僅如此,施工過程中,選用的施工材料、施工順序、材料的質量以及施工的順序等等都必須按照設計方案施工,否則就是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施工,最終都會導致索賠情況發(fā)生。而外部因素一般都是自然環(huán)境的變化導致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不得不停止,或出現事故,這是不可抗力因素,嚴重影響了工程的質量、施工進度以及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圖紙、施工材料、機器設備、水電等都由業(yè)主提供,如果因為這些造成索賠和變更,該方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工程因管理方面導致工程的進度不符合要求,或者工程的質量不達標,亦或者標段施工出現干擾,那么也會出現索賠或者變更的情況。
2變更索賠風險分析
2.1施工前準備階段發(fā)生的變更索賠
在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階段內,都可能出現索賠和變更的情況,這是無法避免的,因此只能通過改變某些因素或者更加謹慎小心達到規(guī)避變更和索賠的風險。在施工前準備階段,水利水電工程的負責人需要井然有序地安排施工準備,能夠提高工程的管理質量,促使工程按照合同的內容施工。同時,還需認真閱讀合同特別標注的內容,達到深度理解,才能在施工過程中規(guī)避索賠的風險,降低工程的經濟損失。
2.2招標階段發(fā)生的變更與索賠
在招標階段時,合同的管理人員需要認真做好合同管理準備工作,合同的內容需要明確投標方答疑和補遺的材料,為后期的合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所以,相關負責人需要選擇優(yōu)秀的投標人,需要具有高水平的技術技能,還要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建立一支能力強大的施工團隊,中標后才能保障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在工期內完工。
2.3決定投標以及簽訂合同階段發(fā)生的變更和索賠
決定投標和簽訂合同時,是雙方共同承諾履行合同約定的起點,為工程的施工過程提供相關的法律保障。所以,在簽訂合同前,雙方可以提出在評標過程存在的疑問,并且將疑問和回答的內容都以書面的形式寫在紙上,當日后施工過程中出現變更和索賠的情況,可以作為法律判斷損失方的依據。
2.4工程施工階段出現的變更和索賠
工程的施工階段是最容易出現索賠和變更的情況,因此必須加強合同管理。這個階段很容易暴露出以上幾個階段存在的問題,并且使問題變得更加嚴峻,最終造成不可換回的損失,嚴重阻礙了工程的施工進度。
3索賠風險規(guī)避對策
3.1從工程設計入手,把握變更索賠規(guī)避源頭
變更內容的多少對整個工程的影響可大可小,因此必須嚴格控制變更的大小,進而控制設計的質量,達到規(guī)避變更和索賠風險的目的。一般可以采用3種措施:①制定合理的招標機制,及時與中標方簽訂合同,委托中標方進行設計。②業(yè)主方需要和設計方簽訂設計協議,提升設計管理的質量。③業(yè)主方與設計單位需要簽訂供圖協議,確保設計圖紙的質量。
3.2重視施工前期所編制招標文件的依據性作用
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前,招標文件一般由中間機構或者設計院進行編制,文件的合格率較高。如果業(yè)主方擁有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也可編制招標文件。在合同管理中,招標文件具有很重要的意義,招標文件為業(yè)主方對投標方提出的水利水電工程要求,投標方必須按照招標文件中的內容履行相應的義務,而業(yè)主方也有權選擇資質優(yōu)秀的投標方。如果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對于工程中的建設并不明確,存在文字缺漏、內容不全等問題,會導致糾紛事件,阻礙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采用內容不明確、不完善的招標文件,具有很大的變更索賠的風險,基于此,必須要制定內容完善的招標文件,可以顯著降低因招標文件產生變更索賠的風險。不僅如此,需要科學合理的劃分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階段,安排好有秩序的施工環(huán)節(jié),防止出現多個施工隊伍同時建設多個項目導致責任方不確定的問題,可以明確各個施工環(huán)節(jié)的責任方,以免出現爭議。3.3引入保險機制,以實現對風險損失的合理轉嫁在合同簽訂之前,合同的內容已經過各方的反復觀看和核驗,已經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在施工前默認對方都已深入了解自身承擔的責任和風險。通過預測未來施工過程可能遇到的自然災害,如雷電、洪水等,然后業(yè)主方可以投資財產保險和工程保險,當自然災害造成工程損失時,可以通過保險機制將這些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合理轉嫁。
3.4合理規(guī)避因提供大型施工設備所致索賠風險
簽訂合同后開始施工,需要運用大量的大型機器設備,主要有工程的承包方自行準備。眾所周知,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從而導致機器損壞,而且工程量非常繁重,這些機器設備很難承受這么大的施工量,因此大型施工設備也會因為這些因素而被破壞,最終成為索賠的導火線。不僅如此對于承包商而言,需要嚴格按照機器設備要求,選用高質量的機器設備,不僅確保工程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工,而且工程的質量也得到了保障。在此過程中業(yè)主方也會為承包方提供相應的機器設備,如果這些設備一旦損壞,而且也沒有將業(yè)主方提供的機器設備寫入招標文件中,明確各方的職責,那么一定會因此而產生索賠事件,為此,需要防止這種類型的變更索賠的現象發(fā)生,有以下幾個對策。(1)在機器設備出廠時,需要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都參與設備的驗收,確保施工場地使用的設備功能齊全并且沒有損壞。(2)承包方有權無償使用業(yè)主方為其提供的設備和機器,但是這些機器設備因使用導致功能降低、產生的維修費用為承包商自行補償,無法參與最后的資金結算,需將這些內容寫入招標文件中,明確各方的職責和義務。(3)承包商和業(yè)主方需要簽訂合理的機器設備使用合同,并且要求承包方在使用期間對設備采取養(yǎng)護和維修措施,確保歸還時設備的性能和狀態(tài)與驗收時一致。(4)在使用期間,承包方需要負責機器設備損壞的費用,并且需要承擔風險。
4結論
綜上所述,因為水利水電工程的規(guī)模龐大且工序復雜,導致施工過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為此也很容易產生變更和索賠的現象。所以如果各方沒有處理好變更和索賠事件,那么會對各方造成不利的影響,因此分析研究變更、索賠現象發(fā)生的原因和規(guī)避風險的措施是必要的。管理人員需要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確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明確性,減少變更和索賠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也能促進工程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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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合同是商品經濟的產物,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是合同雙方開展工作的依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fā)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承包企業(yè)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采取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 保證施工合同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合同管理是我國水利建設相關主管部門及單位按照相關制度與法規(guī),對合同關系實施組織與協調,防止并制裁違法行為,處理施工合同糾紛,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的一系列活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確立,由于工程合同具有公平、科學的特性,同時它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實行合同管理,使我國的工程建設有據可依,在發(fā)生糾紛時能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可以規(guī)范我國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市場。此外,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還具有以下作用。
1、由于水利水電工程項目間接口復雜、涉及金額較大、建設周期長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yè)主、材料供應商及承包商間難免會發(fā)生各種糾紛,當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發(fā)生糾紛時,合同管理是其解決的重要法律依據。
2、水利水電企業(yè)的信譽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合同管理來保障,當前招標投標中,大多評標都會涉及企業(yè)的社會信譽和合同履約率,加強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約率,為企業(yè)帶來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
3、合同對各合作主體之間具有約束規(guī)范作用,對合同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都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與說明,它是明確合同主體權利和義務的一種協議文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保證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各單位的權利實現,同時也督促其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保證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正常發(fā)展。
4、合同管理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重要科學依據,同時它也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質量安全管理、計劃管理等共同構成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管理,其中,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項目管理過程,它是進行其它管理的重要基礎和主要依據。
二、導致水利水電工程工程合同風險的原因
1、招投標不規(guī)范
在建設市場發(fā)展的今天,招標投標已成為工程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之間主要交易方式。它在優(yōu)化資源配置的同時,也存在著很多不規(guī)范之處,這是由發(fā)包和承包二者之間的利益矛盾造成的,會給合同管理帶來很多風險。例如發(fā)包商為了使自身能夠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在合同中制定了一些不合理甚至是違法的條款,或者是承包商為了使自己中標的機會加大,進行惡意串通等不正當的違法競爭行為,在危害水利工程市場秩序的同時,也給自身帶來更大的風險危機。
2、合同條文不完善
合同條文不完善是引發(fā)水利工程合同風險的另一大要素。在水利工程的合同制作過程中,一些發(fā)包和承包雙方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相關范文來擬定條款,而是自行制作,往往會遺漏一些細節(jié)事項,很容易引起雙方以后的糾紛。例如合同法中明確規(guī)定工程承包人不得進行轉包和分包的行為,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種現象仍在存在,一旦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雙方的利益都受到損害,出現的債務糾紛和法律糾紛也難以解決。或者沒有按照自身實際情況,在合同條款中夸大自身的條件和實力,而在施工過程中卻無法兌現,從而引起雙方糾紛。
三、強化水利水電工程合同風險的管理措施
1、事前的風險防范
投標報價時綜合考慮各種風險,對風險采用一些相應的報價策略。首先,提高報價中的不可預見風險費用。風險大的合同,施工企業(yè)可提高報價中的風險附加費,以彌補風險發(fā)生所帶來的部分損失。其次,采取一些報價策略平衡技巧,降低、避免或轉移風險。例如修改設計方案、不平衡報價法、多方案報價等。第三,在招標文件允許的條件下,在投標中使用保留條款、附加或補充說明,這樣可以給談判和施工索賠留下伏筆。第四,某些存在致命風險的工程拒絕投標。
施工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施工合同的審閱,并實施監(jiān)督、管理,深入了解發(fā)包人的資信、經營作風和訂立合同應當具備的相應條件。了解的主要內容包括:是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部門設計的施工圖紙,是否有計劃部門的立項文件及土地、規(guī)劃、建設部門的許可手續(xù),拆遷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完成等。并從側面調查了解發(fā)包人資信情況,特別是該工程的資金到位率。
2、強化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管理是對合同風險進行有效控制的手段
( l) 研究合同預測風險。項目管理人員首先要對施工合同進行完整、全面、詳細的研究分析,切實了解自己和對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預測合同風險,分析進行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 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
( 2) 明確項目管理目標。在開工準備階段,要根據合同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安排生產計劃,制定工期目標、質量目標、成本目標,建立配套的組織體系、責任體系,確保目標實現。
(3) 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現場施工管理是防范風險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組建強有力的項目班子,對工程實施全過程管理,對工程質量、進度、成本嚴格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誤、質量問題、人員、材料、設備浪費帶來的風險。
(4 )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全員、 全過程管理,教育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每天對現場進行檢查考核,建立嚴格的獎懲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避免由于生產過程當中的安全因素造成責任事故和人身傷亡等重大法律風險。
(5 ) 注意和重視索賠資料的收集和準備。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預測風險的發(fā)生, 發(fā)包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承包方遭受合同價款以外的損失和影響了工期的,承包方就可依法索賠。索賠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承包對索賠作出的解釋和強有力的證據。索賠證據有會議紀要、施工日志、工程照片、設計變更、指令或通知、氣象資料、造價指數等,注意和重視索賠資料的收集,及時合理地提出索賠,是使工程法律風險合理合法轉移的有效措施。
(6 ) 注意索賠方法和策略。索賠方法以單項索賠為主,單項索賠事件簡單,容易解決,而且能及時得到補償。如遇突發(fā)性索賠事件,要強調即使一個有經驗的工程師也難以預見,并且要指出在事件發(fā)生后承包方為減少損失已采取有力措施,用證據和事實促進索賠成功。
3、事后的風險防范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貫穿于施工企業(yè)經營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業(yè)各項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經生效,企業(yè)的各個部門都要按照各自的職權,按施工合同規(guī)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施工合同的圓滿實現,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每一項工作,施工企業(yè)都要嚴格管理,妥善安排,記錄清楚,手續(xù)齊全,否則會出現差錯引起合同糾紛,給企業(yè)帶來不應有的損失。需引起重視的是,施工承包方在每一個項目工地上,都應自行做好工地日記,記錄好每天的工作內容、氣候及班組人工、機械設備等運作情況,養(yǎng)成積累證據的良好習慣。
四 小結
綜上所述,水利水電工程合同風險存在于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只有在合同簽訂和合同履約管理中,始終堅持“利益原則”且力爭依法簽訂完善的合同,不斷強化合同履約管理,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風險和轉移風險,才能把每一項活動存在的風險降到最低,才能獲得最大的收益。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an important legal documents, contract both parties abide by, is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an important basis to determine the final engineering cost. The best time to control the risk of the initiative is in the bidding stage, a careful analysis of bidding strategy risk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nd solve.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peration starting point, has a decisive influence on the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have to strengthen the risk management in the bidding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can effectively avoid the risk, reduce risk, improve enterprise efficiency.
Keywords: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圖分類號:U665.1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電網建設工程因其規(guī)模大、專業(yè)性強、投資大、參建單位多,合同的授予、管理、執(zhí)行及其效果,一直都是業(yè)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眾多參建單位建造管理中的重點。電網建設施工合同具有合同金額大、工程建設內容復雜、建設周期長、干擾事件多、交叉單位多等特點,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不確定的、甚至巨大的風險,合同風險是否得到及時、有效的識別并予以控制,合同是否得到嚴格的執(zhí)行,合同條款是否得到合理充分的解釋和運用等因素,直接掛鉤于施工企業(yè)的管理效益和經濟效益,需引起高度重視,并建立起有效的合同風險管理及防范體系。
結合近年電網工程建設發(fā)展趨勢及我司經驗,目前電網建設施工合同獲得、履行中主要有如下幾方面存在或易產生風險:
來自業(yè)主轉移的風險 買方市場導致的合同業(yè)主風險轉移擴大化,且這種擴大日趨隱性化。
目前施工合同均通過招投標方式獲得,隨著兩大電網集團一體化管理的深入推進,工程項目集中批量招標成為常態(tài),施工單位對業(yè)主的影響力日漸勢微甚至不復存在;取得資質的施工單位數量逐年增多,僧多粥少的競爭格局愈加激烈;各區(qū)域、省區(qū)建設規(guī)模、建設峰谷差異導致的施工單位投標心理、競爭態(tài)勢等,客觀上將業(yè)主推到一個極為有利的位置。絕對的買方市場,業(yè)主必然將各種風險進行轉移,其中之一,就是在招標階段招標范圍模糊化、擴大化等,如建設場地清理項目,其承包范圍往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等”等字眼,特別是在工程量清單沒有提供工程量的情況下,這種有所指而又無所指的描述,經常導致結算時甲方解釋彈性化;此外,合同條款上淡化甲方責任、淡化施工單位索賠權利等。而施工單位在追求中標心理支配下,往往輕視招標階段招標文件中合同文本的敘述以及諸多風險的識別,造成中標后只能按有利于業(yè)主的解釋執(zhí)行合同,結算階段虧損的局面無法挽回。
項目部管理風險 重生產輕經營思想、項目管理人員合同意識淡薄現象依然存在
合同是施工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一個中心,綜合目前的現況,大部分單位在合同的談判、簽訂和管理上歸口部門均為經營部門,其他部門甚至是項目經理,很多不熟悉合同甚至沒看過合同。加之重生產輕經營的現象普遍存在,認為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才是首要任務的慣性思維作祟,往往不能按照合同條款進行風險的防范和規(guī)避、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進行索賠的證據收集及簽證,導致大量的風險補救和工程簽證后補現象,一是造成本應成立的索賠不成立,二是影響工程結算和工程尾款的撥付,損失資金的時間價值。
企業(yè)內部管理機制風險
按照目前的合同獲取機制,于施工單位而言,最關鍵的環(huán)節(jié)在投標階段。因為投標階段,招標文件載明的承包范圍、合同文本、風險的解釋等,決定了一旦工程中標獲得合同,必須按照這些約定簽訂合同并履行之。所以施工單位對招標文件所有條款的解讀,構成了后續(xù)合同價款及合同權利義務的基礎,在此過程中,應有完善的機制來識別風險,且法務部門應該成為一道重要的防火墻,更多地參與到風險識別中來。但現實中,很多施工單位在投標階段對招標文件的解讀多偏重于與報價有關的承包范圍、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等技經方面及施工組織設計編寫求要方面,而未足夠關注合同條款,導致中標簽訂合同的時候發(fā)現一些不利條款卻無可奈何,其法務部門也鮮有參與招標文件解讀而從法律角度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的,客觀上為中標以后合同履行帶來諸多風險。
報價風險
目前兩大電網集團的招標,普遍設置了攔標價或者最高限價,招標文件明確規(guī)定超過攔標價或最高限價的投標報價將作為廢標處理。在結算階段,對一些工程的攔標價進行分析后,我們發(fā)現,攔標價或最高限價存在漏項、建場費用單價與政府規(guī)定出入大、定額套用不嚴謹等現象,特別是房屋拆遷部分,攔標價采用的單價遠遠低于政府規(guī)定賠償標準,在拆遷面積很大的情況下,即使是單價承包模式下,也給合同的正常履行帶來了很大壓力,更何況是總價包干模式下并存的量價風險。
分包合同方面的風險
按照目前各施工單位的情況來看,工程實施中使用分包單位十分普遍,分包合同的授予規(guī)則也各有特點,而國家對于分包合同特別是勞務分包合同的授予方式并無明確的規(guī)定,分包合同的授予作為企業(yè)內控制度的一部分,各單位采用的模式主要有招標和競爭性談判兩種。招標和競談都有嚴格的程序制約,在電網建設的高峰期,分包方資源處于有利地位的時候,這兩種模式無法有效適應和解決各施工單位施工資源的配置問題,并且分包單位有可能利用這種程序上對承包單位的制約因素聯合抬高分包要價,從而導致施工成本上漲,削弱企業(yè)競爭力。在工程招標——中標——簽訂合同——開工這些節(jié)點時間間隔很短的情況下,很容易造成分包過程及分包資料產生各種瑕疵。近一段時間的審計實踐證明,這些操作模式在外部審計階段已然成為審計關注的焦點,風險正在逐步積累,需加以防范。
審計方面的風險
目前業(yè)主普遍采用引進外腦的方式對工程建設過程進行審計,審計工作主要依賴于第三方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很多對電力施工行業(yè)涉足不深,由此帶來至少如下幾種風險:審計單位及人員專業(yè)素養(yǎng)差異導致的誤解,典型的就是外行審內行;審計結算方式導致的審計單位選擇性審計,如審減結算模式;對承包方式的不同理解,最突出的就是建場費,很多施工合同業(yè)主在招標階段將建場費劃入“總價承包范圍,由投標單位自行測算報價,不予調整”,但在財務決算審計階段,審計單位往往不予理會施工招標及合同文本中的約定,要求提供建場費的支付憑證,結算中超出支付憑證的部分予以核減。由于審計單位比較強勢,加上有些建設單位為規(guī)避責任不愿做解釋工作,給施工單位造成了很大困擾。
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并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釋》),在很大程度上規(guī)范了建筑市場法制環(huán)境。然而,由于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資大、工期長、材料設備消耗多、質量要求高、產品固定地點、受自然和環(huán)境影響約束等具有經濟性技術性的特點,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場僧多粥少,處于多重關系的市場下,市場對業(yè)主的約束和規(guī)范甚少,合同存在著單方面的約束性,責權利不平衡,使施工企業(yè)在市場交易中處于明顯的弱勢和不利地位,合同風險防控依然是企業(yè)一項重大而艱巨的管理任務,如何防范和規(guī)避市場中的合同風險,成為每個施工企業(yè)生存發(fā)展中必須時刻重視的關鍵性內容。筆者從事經營工作多年,參與過大大小小數百項工程的投標及合同談判,對合同管理中“一招不慎,滿盤皆輸”、“步步險招,險象環(huán)生”的談判風險深有體會,現僅就合同談判階段的風險防控作淺顯探討,以供交流。
一、合同談判階段施工企業(yè)所面臨的風險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長期性、多樣性、復雜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風險的客觀存在。一般來說,合同談判階段,主要面臨的風險如下:
1.1 投標決策風險
投標決策是投標單位選擇項目、確定投標目標和制訂投標方案的一項工作。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建筑市場上出現許多工程招標信息,投標單位在投標時存在著決策是否正確的風險,如,面對招標項目是否投標,采用什么策略投標,以什么身份去投標,運用什么投標技巧等。
1.2 工程量清單報價風險
投標單位投標報價時,在研究標書文件和合同條款的基礎上,依據圖紙、工程量清單和技術規(guī)程,擬定初步施工方案,進行成本計算和分析,再按BOQ 表逐項填報,工程量清單的報價應是一個綜合單價,不僅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還包括管理費和利潤,再加上一定的風險費用。因此,投標報價,是結合工程實際、市場實際和企業(yè)實際,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潤和稅金在內的綜合單價。通常情況下單價是固定的,工程結算都是以不變單價乘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計算的,可見,單價的合理與否直接影響著投標單位盈虧程度,投標報價時,投標單位需要很好地把握好單價的分寸,既不影響中標,又能在結算時得到更理想的經濟效益,同時使精度也可以接受。
1.3 合同條款風險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在合同的談判與擬訂過程中,一般來說,施工企業(yè)都無法掌握施工合同的簽約主動權,而且有的施工企業(yè)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是不同的兩個部門,部門之間的互相溝通不給力,履行合同的部門不清楚簽訂合同部門的有關合同的設計思想,往往只關注合同的工期、質量、撥款等主要指標,很容易造成合同簽訂后無法正常履行的后果。如果施工企業(yè)對任務書或招標文件理解錯誤,不注意合同條款的完整、嚴密、準確、合理、合法,其結果會使業(yè)主在條款措詞或表述技巧上占優(yōu)勢,甚至被業(yè)主引入陷阱,把到手的利益喪失殆盡,而且還要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例如,某工程合同協議條款中,規(guī)定該工程變更的費用總額當超過合同總價15%以上時,業(yè)主對超過的部份應給予補償。顯然,承包人若遇到變更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損失合同總價的15%。反之,當該工程變更較少時,承包人將會有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規(guī)定,承包人采購運進場進的工程材料,必須經業(yè)主工程代表認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這里“認可”沒有明確標準,業(yè)主代表可能會以此條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檔次,使承包人支付較高的材料費。
二、嚴格合同簽訂,防范合同源頭風險
2.1 把握政策,綜合考慮,作出正確的投標決策
一是選好投標項目。面對眾多招標項目,投標單位應謹慎考慮諸多方面的因素,對于以下項目如:①超出自己業(yè)務范圍和經營能力之外的項目;②現階段已承包的任務較多,而新的招標項目風險較大;③競爭對手技術等級、信譽和實力等方面具有明顯優(yōu)勢,中標幾率比較小,盡量不要參加投標。
二是考察業(yè)主和監(jiān)理工程師情況。作為投標單位,應考慮業(yè)主有無合法地位,對招標工程是否有主體資格,其支付資金能力和信譽度如何;監(jiān)理工程師的技術能力及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等。
三是明確投標身份。投標單位投標的身份有三種:獨立投標、聯合投標及分包。投標單位應根據投標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技術特點、自身的技術與管理能力,確定自己的投標身份。
2.2 加強合同談判,維護企業(yè)正當權益
一是充分深入做好合同相關資料的準備工作,特別是項目背景資料的收集,包括,招標文件、項目背景資料、項目相關政府批復及批文、業(yè)主的補充澄清資料、中標通知書、投標文件、投標澄清函、概預算造價初步文件以及工程項目的立項及信息獲取、土地性質、項目目前的進展及存在問題、建設資金來源等。
二是做好業(yè)主方的資料收集工作,同步分析己方優(yōu)勢,做到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要盡可能收集整理有關合同對方的各種基礎資料和背景材料,在充分了解業(yè)主方的背景情況下,要對自己的情況進行充分分析,甚至是做一個雙方優(yōu)勢劣勢及互補對比分析。
三是掌握國家相關政策法令的最新動態(tài)及趨向,熟悉合同法的相關利益條款及與建筑工程施工息息相關的地質勘察、設計及監(jiān)理相關合同的內容及規(guī)定,對于國家政策支持的新技術及新工藝,要有一點的認識和傾斜,將這些知識融合進合同談判中,為施工方的談判爭取更為有利的籌碼。
四是針對項目選擇談判人員,將企業(yè)的法律顧問、工程技術人員、工程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技術經濟人員等納入談判小組,組成一個緊密配合、保持步調一致的團隊,才能做好整個談判工作。
五是查找招標文件漏洞,對合同條款做出分析。盡量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條款和議題進行商討,掌握談判議程,合理分配各議題的時間。同時,要對每個條款設置自己的談判底線,一旦超出談判底線,則不應再讓步。
2.3 加強合同條款的研究
承包商應充分考慮合同條款的嚴密性、規(guī)范性及邏輯性,在訂立合同時特別注意把風險的責任范圍說明清楚,在未來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風險的問題,如外部條件因素產生的風險應由誰來分擔,業(yè)主指定分包商的價格確定和違約責任等風險,可以在合同簽約階段,通過修改、補充合同中有關條款來解決,力求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原則與業(yè)主明確責任分擔,特別要注重合同的交底,從而達到降低合同條款風險的目的。
2.4 加強合同評審
進一步強化合同集中管理,規(guī)范合同審查標準,提高合同審查質量,突出合同管理重點,加大對重大合同的審核力度。審點包括先前發(fā)現的問題是否落實,不利的、苛刻的、風險型條款是否已作修改,新增加的合同條款是否會帶來新的問題和風險,合同雙方對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合同中是否仍存在漏洞和不確定性,現知的風險是否有相應對策等。尤其是在國際工程中,由于不同語言的翻譯和不同國家的工程慣例,常常會對同一條款產生不同的理解,避免合同中的矛盾或二義性解釋。切實發(fā)揮合同審核機制和備案機制的功能,對標的較大、工程復雜和合同條款苛刻的項目,組織專家研究,建立有利的施工合同環(huán)境。
合同一經簽訂,即成為合同雙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條都與雙方利害相關,因此,在合同談判階段中,對可能發(fā)生的情況和各個細節(jié)問題都要考慮周到,并作明確的確定,不能存有僥幸的心理,只有作好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防范,合同風險才得以有效避免,企業(yè)的利益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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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水利水電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變更和索賠面臨的風險是不能完全避免的,這些風險非常的復雜,無法以固定的一種模式進行規(guī)劃,所以,減小風險最好的辦法就是做好各個階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并采取一定的預防措施。
一、變更與索賠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間的關系
1、變更概念
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變更,是指一些相關因素的變更,合同的本質沒有改變,比如:合同工作量的增加或減少;工程省略;變更工程的類型、質量和性質;變更某些工程的尺寸、位置、基線和標高;在工程完工時進行必要的附加工作;變更某些工程的施工時間和施工順序;對工程項目有效的進行增加或者減少。
2、索賠概念
索賠就是指雙方簽訂合同之后,有一方沒有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以及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從而給另一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根據合同的違約條款受損方有權利向責任方所取經濟損失費并進行工期補償。以索賠對象給索賠進行分類:因責任方違約而給另一方造成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低下、施工設備受損等,而給業(yè)主造成損失,受損方向責任方索要違約賠償;因業(yè)主違約而給責任方造成經濟損失,這時承包方就成了受損方,就可以向業(yè)主索要違約賠償。
3、變更與索賠二者之間的關系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方和業(yè)主發(fā)生了一些分歧,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另一方受損,違約方要根據合同內容給予受損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這就是狹義的索賠,有時索賠會隱含在變更中。變更與索賠最根本的區(qū)別就是:原合同的規(guī)定內容發(fā)生改變之后,承包方與業(yè)主和平洽談共同制定一個賠償金額,并把賠償金額付給承包商,這就屬于變更;承包商根據合同規(guī)定以及相關合同法律強制性的向業(yè)主索要賠償,也包括索要應得卻沒有獲得的利益,這個活動過程就屬于索賠。
二、變更索賠的成因分析
要防范變更、索賠,使其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是我們對變更索賠成因分析的主要目的,首先對可能出現的變更和索賠事件的成因進行分析,分析產生原因,如何防范;萬一發(fā)生,如何對策,才能使其造成損失降低到最低,下面對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中變更、索賠成因及主要內容列表如下:
三、合同管理各階段中的變更、索賠風險分析
一般情況下,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大致可劃分為五個階段: 準備階段、招評標階段、決標及合同簽署階段、合同實施階段、完工驗收決算階段。在以上各階段,因工作質量或其他情況都有可能產生變更和索賠。
1、合同管理各階段的主要工作
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合同立項申請及批準、招標文件的編寫和審查等。招評標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招標公告、對潛在的投標人的資質進行預審、發(fā)招標邀請書,發(fā)售招標文件,組織標前會,投標、開標、評標及評標報告等。決標和合同簽訂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者、發(fā)中標通知書、合同談判、合同的簽訂等。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要工作是開工令、批準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組織協調施工、變更索賠處理、工程價款結算、完成合同等。完工驗收和決算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完工申請報告、完工驗收資料、完工鑒定書、完工移交書、完工決算。
2、合同管理各階段的工作與變更索賠
(1) 準備階段: 該階段是合同管理的基礎、根本,若招標文件精度不夠,合同文件編制粗糙,則該合同管理先天不足,實施過程中變更和索賠絕對少不了。
(2) 招評標階段: 該階段是合同管理好壞的前提。若對潛在的投標人的資質預審不認真、不嚴格,使不合格者入圍并中標,則后果嚴重,合同工程的進度、質量、投資都很難控制。又如,招評標時的補遺、答疑材料都是合同文件的組成,如合同文件不嚴密、不全面,在合同實施中會出現對合同文件條款的解釋發(fā)生異議,也會引起索賠。
(3) 決標和合同簽訂階段: 該階段是合同雙方簽約、承諾的階段,也是合同管理的依據。在不改變招標文件的實質性意愿前提下,對評標中提出的問題和評標中發(fā)現的問題、潛在問題,在合同談判中有必要以書面形式加以澄清,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變更和索賠。
(4) 合同實施階段: 該階段是合同管理的關鍵階段。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前三階段隱含的問
題在該階段將全部顯露出來,并還可能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再加上管理協調不善,將會出現原本不該發(fā)生的變更和索賠。
(5) 完工驗收和決算階段: 該階段是實施對合同是否達到預期經濟目標的總結。特別是完工
決算,對工程合同的經濟往來、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一次性清算。首先由施工單位提出決算申請書,經項目部、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還必須通過內部審計,根據合同條款,對完成的工程量、費用進行逐項核實,尤其是將變更索賠做為審核的重點,使決算真實、準確。
四、變更索賠風險的相應對策
1、選擇合適的施工隊伍、控制變更索賠的主要依據是編制優(yōu)秀的招標文件
就合同文件而言, 重要構成成分的招標文件是業(yè)主就水利水電合同工程想投標者的邀請約定,這也相當于投標者對工程作出的承諾,同時也是挑選投標者的參考標準。假若招標文件里面的所標定的合同條款不完整、不全面、文字有歧義,在執(zhí)行合同的過程中就會出現甲乙雙方對合同條款解釋不一的現象。為了保證合同的嚴謹性,一般都會采取下面的措施:在招標文件中設計科學合適的工作周期,且要有人性化;合同中的內容盡量引用規(guī)范的文本內容,避免出現歧義,在簽署之前,最后讓專家審查一遍;各段工程的施工標段要科學、合乎時間邏輯,保持各段獨立,避免施工干擾的出現。
2、轉嫁風險損失
在雙方簽署合同之后, 兩方相應需要承擔的義務以及風險就已經被明確劃分,并具有法律效益,同時雙方各自的權利也被明確規(guī)定,不能出現越俎代庖的現象。然而,在每個工程的施工過程都是一段漫長的工期, 在這個過程中若是發(fā)生了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事故災難都是在簽署合同前不能預料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些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就要依據合同的相關條款,讓簽署的某方購買相應的保險。
3、合同交底的保證體系
為了更好的實施合同交底,將精細化合同管理可持續(xù)的進行下去,由計劃合同處牽頭,成立專門的合同交底工作組。針對具體標段,工作組由該標段的各部門經辦人組成,負責常規(guī)的合同交底事務。工作組的成立,合同交底工作有了組織保障。建立組織機構和實現制度化,是合同交底工作的有力保證。
4 合同交底反饋機制
在建立完善的合同交底體系的基礎上,同時對合同交底工作本身進行評估和持續(xù)改進,建立了合同交底反饋機制。即在各階段合同交底工作完成后,針對合同交底的時間、形式、媒介、內容等方面,通過內部和外部的信息反饋,對合同交底工作進行完善。合同交底反饋可以采用口頭詢問、專門會議、合同交底意見調查表等形式。通過建立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反饋――新的合同交底這一反饋機制,可以實現合同交底工作的持續(xù)改進和不斷完善,也是精細化合同管理的精髓所在。
結論
我國絕大多數的水利工程施工企業(yè)前身是計劃經濟時期的施工企業(yè),通過企業(yè)自身整、改轉型而來,在合同管理的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之處,需要提升。因此,對我國水利工程的施工企業(yè)來說,只有通過不斷地完善對變更索賠的管理制度,重視與加強變更索賠的管理工作,才能讓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的變更索賠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中圖分類號:TV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3(b)-0141-02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fā)展,水利工程越來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加強水利工程的質量安全成為必然。合同管理貫穿于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它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水電工程是否能順利進行,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和投資有重大影響,合同管理作為建筑工程最為重要的管理內容,逐漸引起人們的重視,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成為企業(yè)的研究課題。
1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1.1 合同簽訂不規(guī)范
合同的簽訂包括合同的談判必須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同時也要保證雙方談判的平等和協商。為了使工程的承包實踐過程可以規(guī)范化,制定了相應的合同條件。但情況總是不太理想:有些工程的承包當事人,認為雙方的關系不錯,沒有必要使用正確的合同書,往往只是用簡單的書面協議來代替,造成日后許多的糾紛。許多工程承包商注意了這點,但簽訂的合同卻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文本,這導致的結果是合同條款的不完善,權責沒有明確,意思敘述模糊,可能出現欺詐的圈套,引發(fā)合同的糾紛。正確格式的合同是經過大量的實踐經驗確定的,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筆者建議盡可能選用規(guī)范合同來處理雙方的工程建造。
1.2 工程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脫節(jié)
工程的合同管理和招投標的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的進度、質量、資金投入的法律表現形式。但在現實工作中,施工企業(yè)的招投標編制,施工合同的管理有著不同的職能分工和項目組。一旦工程參與投標并中標,施工單位和某方簽訂合同后,這個合同只是單以文件的形式提交給項目的經理部,技術的交底工作通常只是走形式,導致合同和投標的嚴重脫節(jié)。
1.3 合同的履約率不夠好導致合同履約情況不理想
企業(yè)中的經營人員素質不夠高,相關的法律知識匱乏,經常在合同簽訂前沒有調查清楚對方的資信狀況,落入了對方設下的騙局,是比較通常發(fā)生的原因。比方有些承包商在合同簽署上對業(yè)主相當遷就,主要表現在要求質量的等級進行提高;縮短工程進度;“對工程造價進行求讓利,最后要么違反了自然建設的規(guī)律,要么低于工程的成本,導致工程的質量沒有辦法得到保證,合同沒有辦法執(zhí)行,工程施工的合同履約低。此外,的確有一些施工的企業(yè)在承接工程后對管理放松,沒有執(zhí)行施工組織設計來施工,要么材料和機械資源從不同項目工地互相拆借,要么資金不到位,要么部分資金進行轉移,典型的拆東墻補西墻,導致不能保證工程的質量,工期的拖延。所以一定要注重培養(yǎng)一支懂法和理解合同的建設隊伍,提高信用的觀念,規(guī)范營銷的行為,才能得到長足的發(fā)展。
1.4 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風險的因素控制不到位
這種因素控制不到位主要因為企業(yè)實際工作的行為脫離了合同達成的約定,只是憑借自身的經驗執(zhí)行工程,對合同所簽訂的內容不進行考慮;在項目施工中,輕視工程合同的風險,不考慮涉及的工程是否合乎法律,審批的手續(xù)有沒有完整;經常見到合同的變更,因為合同管理的人員動態(tài)管理的能力不是很高,處理變更記錄和收集等工作沒有很好落實等,上述因素都會造成許多的風險損失。
2 加強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的措施
2.1 規(guī)范合同擬定
規(guī)范合同的擬定,盡可能采用合同的示范文本;對外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需要使用建設部的示范文本。在現實情況中,由于采用錯誤合同而產生的經濟糾紛的現象并不少見。在制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的管理人員要進行深入的調查,使擬定的合同具有遠見性,還要避免所制定的條款出現不同的理解。合同文本確定后還應提交專業(yè)法律人士審校,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制定的合同文本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明確合同確定的時間和順序關系;第二,約定的價格中確定工程量清單的時限;專門條款中要清晰組成的合同文件和解釋的順序;第三,制定索賠條款。還要確認雙方相應的工程資格;工程的項目具備的合同條件;招、投標的過程有沒有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的簽訂有沒有違反現行的法律要求。保證構成文件及條款的齊全。
2.2 建立健全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善加利用
合同的管理環(huán)節(jié)繁雜,工程單位需要制定好合同管理,需要就合同管理的全程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的建立和健全有理可循。合同交底、責任分解、每天工作的送報及審查制度是所有部門都應該建立的有效制度。合同簽訂之后,管理人員要和各單位的負責人進行合同的交底工作,解釋和闡述合同的內容。合同的管理人員要把各小組的責任落實,分工明確,協調各小組積極配合協同工作。
2.3 構建完善的分包單位信用體系
現代工程施工涉及專業(yè)復雜,規(guī)模較大,市場競爭激烈,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降低施工成本已作為大型工程單位的基本手段。合同履約質量好壞與分包單位的合同履約質量緊密相連。以下幾方面為近期工程單位的較好做法:(1)建立合格分包施工單位和供應商臺賬,將長期與工程單位合作的分包施工單位及供應商按資質、信用、履約能力、抗風險能力和經濟實力等方面分成三個等級;(2)完善定期分包單位評級制度,評級不合格者從臺賬中除名;(3)根據合同工程規(guī)模、施工特點、環(huán)境等因素從分包單位臺賬確定。
2.4 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
透徹分析合同文件、招投標文件,結合工程施工現場條件,將合同工程可能存在的風險歸類。根據各類風險各自特點,充分利用社會上各種資源,制定合理的的風險規(guī)避措施。如通過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以規(guī)避人員傷亡、設備損失,保險范圍應包括分包單位,以提高分包單位抗風險能力;如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降低專業(yè)工程施工成本,以分擔經濟風險;如大批物資集中采購,爭取材料商供應價格優(yōu)惠,降低施工成本等等。
2.5 對水利工程合同進行動態(tài)管理
對合同簽訂完成后,合同的管理人員要就建設工程的項目合同進行動態(tài)的管理,尤其把握以下幾個要點:(1)建立合同索賠的制度,施工單位索賠要以合同作為基礎,以事實作為依據,證據包括各種文件、郵件往來、報告、資料、照片及有關的憑證和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等。(2)重視現場的簽證,要防止在按照合同條款的支付時過早、過量的簽證,尤其是合同在變更補充協議上的簽訂要慎重,簽證要根據相應的合同條款進行衡量,能夠有相互制衡的作用。(3)要注意記錄和收集所涉及工程的文件報告,對合同的變更部分進行研究和分析。在實際情況中,合同的變更要和提出的索賠一起進行,必須等業(yè)主和承包方雙方達成協定后才能進行合同的變更。(4)注意處理停工的損失,合同雙方按合同的規(guī)定時間、用書面的形式、合法的程序來簽認停工合同的內容。(5)對工程量的清單規(guī)范和定額的規(guī)定進行嚴格執(zhí)行,出現定額沒有規(guī)定的情況,根據工程現實情況和相關的規(guī)定來做出補償需要。
3 合同執(zhí)行階段的風險控制
3.1 重視現場施工成本管理
合同簽訂后至進場施工前,應根據合同工程的具體狀況,進行合同施工成本規(guī)劃。按照成本規(guī)劃,擬定成本控制措施規(guī)劃;合同工程開工時,根據成本控制規(guī)劃制定詳細的成本控制措施;合同工程履約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成本控制目標及措施,從而有效達到控制施工成本的目的。只有有效地將施工成本控制在可控范圍以內,才能充分降低合同經濟風險。
3.2 加強變更管理。
根據合同的變更情形討論,業(yè)主變更的情況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工程量的變更,另一種是工程范圍及性質的變更。比方添加了工程的施工量、改變了技術的條件、改變了工程的施工順序和改變服務的內容和范圍。工程的變更要下達正式書面的文件,根據實際的變更情況附帶新的設計圖紙和文件。另外,一定要在在工程還沒施工前提出變更,承包方需要處理清楚工期的簽證,從而保證利益。
3.3 索賠問題
在簽訂完合同的條款下,一方認為自身的權益受到了損害,能夠向另一方提出賠款。在合同項目中,一方要做好向另一方的索賠,還要做好反索賠的可能。在工程項目的執(zhí)行期間,和原來的合同進行對比,對于可能產生合同以外的費用和工程時間的損害,必須獲得相應的證據,從而說明錯誤的方式和哪方承擔風險,并且要在事情發(fā)生以后的最快的時間內向對方提出索賠報告,這份報告中要將原因和信息分析清楚。
3.4 加強對變更與索賠依據的重視力度
應該重視工程期間出現的各類文件,比方工程的招投標文件、合同未簽訂以前的各種往來的文件、工程設計進度和更新的計劃文件、雙方來往的郵件、談話的記錄以及工程項目的報表等等。還要加強重視各種公布的資料,對于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重大的事件,要進行詳細的記錄。
4 結語
水電工程牽涉到了太多的人員和工序。在這樣一個大型的運作工作當中,應該加強對項目工程的合同管理以及風險控制管理。只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以科學的態(tài)度和方法開展風險管理活動,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降低風險的損害程度,提高信譽和知名度,從而產生巨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在目前,物資的采購包括很多,如:采購的計劃、審批程序、供應商的擇取、價格咨詢、合作的簽訂與貨款的驗收等等。因為不同的因素,對各個程序造成的風險也是不同的。對于項目采購風險的管理其實就是在各個環(huán)節(jié)中進行識別與控制。如果采購人員對這些風險的認識度不足,那么可能會給公司的項目帶來一定的風險。所以,必須進一步加強公司項目的采購管理,并且提高采購員對風險的認識度,盡量減少公司項目風險。
1.國企電力公司在物資采購過程中存的的風險分析
采購風險其實指的就是公司在采購物資的過程中,因為一些其他的因素,造成所采購進來的物資沒有達到項目的要求。給公司工程項目的正常實施帶來一定的風險,這些不良因素總和就稱之為采購風險。在公司電力物資采購時,因為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會給項目帶一定的風險。在目前,電力物資采購時存在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如圖1所示:
1.1數量風險
國家電力公司是非常,在基建、生產與銷售方面等都盡量做到零庫存。在目前,電力公司在物資采購時,通常實行的是“以銷訂購”的方式,也就是根據項目的實際需要,從而決定物資采購的數量,這樣的做法可以很好地做到零庫存,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了庫存的積壓??梢云鸬浇档统杀镜淖饔?,從而提高公司項目的經濟項目。但是,這種方式雖好,但也是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如:數量風險,因為有很多的電力設備需要根據客戶的實際情況去生產,所以,一般電力設備的生產周期是比較長。如果在采購時,物質數量不足,將會給整個項目工程帶來不可估量的影響。
1.2質量風險
在電力物資采購過程中,也存在著質量的風險。其質量風險指的就是廠商的提供的物質質量沒有到達到一定的標準。造成公司所購進的物資達不到項目設備的要求。購進的物質又不能應用到實際的工作中,從而給整個項目帶來非常嚴重的影響。
1.3價格風險
是指由于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關稅、匯率等發(fā)生變化對所采購的物資價格所產生的影響,從而影響到整個工程的成本控制,增加支出,進而影響到企業(yè)的整體利益。
對于電力公司而言,一個工程的確定需要需要非常長的時間,從簽訂合同到交貨需要很長的周期。但是,隨之相關的物資采購市場不是一塵不變的。如果在工程交貨時,物資的市場價格與所訂立合同中的價格相關過大,不管高與低,都會給物資采購過程造成影響。
1.4資金風險
在電力設備采購中,存在著一定的資金風險。資金風險其實就是在采購中采購資金的安全與匯率所造成的風險。在日常的電力物資采購中,通常是依照實際的需要與供貨商的要求,在結算方面,不得不采用一定比例預付款的方式。但是,這種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如果供貨商沒有按照規(guī)定來提供物資,或者是因為其他一些因素,將會使公司處在一個非常不利的狀態(tài)。
1.5運輸風險
在目前,電力項目設備所需的物資類型有很多,采購地點也沒有受到限制,如今,交通便利,對于采購地點可以說是全世界。但是,在采購過程中,受外界影響因素較大,所以,在電力項目設備采購中還是存在著一定的運輸風險。
2.應對電力項目設備采購合同的風險措施
2.1加強對物資采購過程中監(jiān)督
全過程的監(jiān)督, 是指從計劃、審批、詢價、招標、簽約、驗收、核算、付款和領用等所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重點是對計劃制訂、簽訂合同、質量驗收和結賬付款4個關鍵控制點的監(jiān)督,以保證不弄虛作假。全方位的監(jiān)督,是指內控審計、財務審計、制度考核三管齊下。科學規(guī)范的采購機制, 不僅可以降低企業(yè)的物資采購價格,提高物資采購質量, 還可以保護采購人員和避免外部矛盾。
2.2要把好合同簽訂關
對于物資的采購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并且了解經濟合同的相關條款,在簽訂合同時,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當出現違約時,要知其違約責任與后果。在簽訂合同時,需要經過雙方的協商,認真訂立供銷合同,尤其上是采購物資的數量、技術要求、價格、運輸、包裝等方面,應作明確的規(guī)定,同時,在簽訂相關合同時,應準確運用相關術語,這樣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2.3加強對物資采購招標與簽約的監(jiān)督
檢查物資采購招標是否按照規(guī)范的程序進行;行為發(fā)生;是否對供應商進行調查,否每年對供應商進行一次復審評定;悖于政策、法律,避免合同因內容違法、當事人主體不合格或超越經營范圍而無效;審查合同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權利義務是否明確、有否以單代約、手續(xù)是否具備、簽章是否齊全。
2.4要明確合同對方的授權范圍